一、
建筑公司可以承包建筑劳务工程吗
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建筑工程的劳务作业,一直都是要求有相关资质的企业承包的,没有资质的企业是不能参与劳务作业的。
2015年之前,施工劳务资质分为13项,每项都可能有数个等级,获得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都有专属的承包范围。
而在2015年的资质新标准发布后,施工劳务资质统一为一个标准,不再分等级和类别,并规定获得资质的企业能够给参与所有的劳务作业。
所以,劳务公司申请的资质不再有等级之分,只要获得资质就能承接工程,虽然劳务公司不再有资质等级的要求,但是个人是不能以个人名义承接劳务分包的,除非农民建房这类简易、零星工程。
二、
劳务分包与工程分包的主要区别
1、工程分包人是取得总包工程中的一部分非主体工程。工程劳务分包人是取得工程中的劳务,提供劳动力。
2、工程分包单位以自己的劳动力、设备、原材料、管理等独立完成分包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务即劳动力要和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原材料结合。承包单位提供技术和管理,共同完成建设工程。
3、承包单位进行分包工程,需经过业主的同意。承包单位进行劳务分包不需要业主同意。
4、工程分包要对分包工程进行施工中的管理,工程承包对分包人的管理是协调上的管理,基本上不干涉分包人的内部事务,承包人的收取分包人的管理费。工程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是工程承包人工建设内容的一部分,属于工程承包人的内部劳动,工程承包人要对劳务分包人提供的劳动力进行直接管理,但不能收取管理费。
5、工程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程价款。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结算的是工费,是按日的单价和工日的总数量进行结算的。
三、
劳务分包都有哪些责任
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业应将工资直接发放给农民工本人,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建设部之规定,“包工头”由于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因劳动关系用工产生的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当农民工的劳动报酬被拖欠,也由企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成建制的劳务分包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约定不明确。从严格意义来讲,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是两个独立法人发生的经济契约关系,通过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一旦发生工期、质量问题,由于未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或虽然签订劳务分包合同但合同约定不明确,施工企业就很难维护自己的权益。
“包工头”挂靠成建制企业引起的纠纷。由于项目部在劳务分包过程中,没有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授权权限、授权资格及授权人的身份,虽然与成建制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实质是与“包工头”发生经济关系,造成与第三方发生纠纷。如果项目部没严格审查或疏忽审查或明知劳务分包企业无相应的资质或超过其相应资质应当承担的劳务作业的工程量而签订劳务分包合同,都将被判定为无效的劳务分包合同。如果由于劳务分包企业的资质原因,造成完成的工程量不合格的,项目部所在的施工企业将独立的向工程发包人承担责任。如果在项目部和劳务分包企业签订劳务分包合同时,对资质问题或超资质范围问题都是明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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